2025秋离谱绩点¶
“其身正,不令而行;其身不正,虽令不从。”——《论语·子路》
争议课程: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周烜教授所主讲的《当代数据管理系统》( 课程代码: DATA3107 )
根据《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成绩管理办法 (2025版)》( 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 ,第十条和第十三条,课程总评采用三级制或者十级制记录,如果选择后者,则由百分制成绩转化为十级制等级。《办法》第十条 (3) 也明确“荣誉课程和面向卓越学院单独开班的课程”可以在报备本科生院审核通过后调整等级的比例,但是要在选课系统课程大纲中公布并实施。周烜一学期从始至终并没有提及选择怎样的计分方式 ( 只在图1讨论过与成绩有关的事情 ),也没有提及本课程是荣誉课程,课程大纲也没有像其他老师那样交代清楚( 图2和图3 )。 而且该课程主要面向2023级数据科学与大数据专业 ( 非拔尖班 ),不属于面向卓越学院单独开班的课程。 综上所述,周烜的这门课程应该属于默认的计分方式——十级制,而且并非“十级制选择五级评价”这样的创新模式。
图1: 周烜在第一节课向大家介绍课程成绩的分布

图2: 周烜在选课系统中公布的模糊课程大纲

图3: 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另一门专业课(《软件系统优化》)更加清晰明确的课程大纲

在2026年1月26日下午,这门课程成绩公布了,周烜还在课程群里进行了一些澄清( 图4和图5 )。 根据《办法》附件1的课程总评与百分制的转化关系,一般来说A 、A-、B+分别是总体同学的30%,30-40%,40-50%; 再结合《办法》附件2的课程总评与课程绩点的对应关系,最终的绩点应当是连续分布的——4.0之下并不是3.7,存在3.8和3.9; 3.7之下并不是3.3,存在3.4,3.5和3.6。 但是周烜在课程群里进行的澄清与规定明显相悖:
1.首先,在不告知大家且不提请本科生院审批的前提下擅自改变计分方式。 我们完成作业、参加期末考试但是却连具体的总评分数都不具体告知 ( 图6 ),只有一个个空洞的等级,然后被类似于之前“五级制”的方式所记载;
2.连续的绩点排布变成离散的分布缺乏解释和合理性。 根据《办法》第五条,任课教师应当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并给出课程成绩,但是同为B+等级,原本3.5/3.6的同学也变成了3.3; 同为A-等级,原本3.8/3.9的同学也变成了3.7,这样一刀切的做法严重降低了区分度,打破了客观和公平性。
3.调整比例的方式不可控且不合理。 课程的绩点应该由原始的总评分数排序后得出,不应该是为了比例而妥协的产物。 周烜自己设计了一套不成文的独立标准,先把同学分成A/A-/B+,然后再根据学校的比例调整,把A-向上补齐原本就应该拿A的位置,又为了迎合比例把一部分A-贬入了B+。 这样的做法真的有把学校的规章制度放在眼里吗? 这样的做法真的合理吗?
图4: 2026年1月26日下午课程成绩公布后周烜在课程群里进行的澄清

图5: 周烜在课程群里进行的澄清的前三个等级人数
